亲爱的2024届毕业生们:
大家好!
在这满溢着希望与梦想的季节中,我们即将挥别熟悉的校园,迈向人生崭新的征途。又是一年毕业季,许多学生在国家学生资助教育政策的帮助下顺利完成学业,即将背上行囊,踏上人生新的征途。古人有云“立身诚为本,处世信为基。”诚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个人的立身之本。
毕业之际,如期履约、按时还贷,是我们每个接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同学的义务,也是对自己信用记录的珍爱。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守信于己、诺信于人、践信于行,诚实守信定能释放出助推个人成长、社会进步、国家强盛的巨大能量。
在大家即将走向广阔天地的时候,在此向所有同学发出“助学圆梦 诚信还贷”的倡议:
一、诚信还款,恪守信用
自觉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坚决杜绝拖欠助学贷款本息等现象。以信待人,以信处事,自觉维护自己各方面的信用,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用你们的实际行动塑造西工商大学生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严守合约,知行合一
精心制定一份详尽的还款计划,清晰地明确每月需要偿还的具体金额以及还款时间节点,务必严格且一丝不苟地按照该计划去切实执行还款应尽的义务。要将这份计划视为一份庄重的承诺,时刻提醒自己坚守诚信还款的责任。
倘若遇到经济方面的困难导致暂时无法按时足额还款,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地与贷款机构进行坦诚的协商,真心诚意地寻求合理且可行的解决方案,而绝不能选择逃避问题,忽视自己应尽的责任。
三、树诚信之风,展青春之志
我们要踊跃宣传诚信还款的重要意义,以自身影响并带动身边之人。让更多的人知晓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体悟到诚信还款的价值所在,携手营造优良的社会风气。
让我们以诚信为基石,携手并进,共同迈向更加辉煌的未来。祝同学们前程似锦、事业有成!
01 政策介绍
一、利息与本金偿还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如需在校期间提前还款,请于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出申请。
2.自您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自己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您毕业(或结业)第六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若您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贷款利率及调整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 LPR5Y 调整一次。
02 离校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0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方式及还款流程
一、还款方式
1.在《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助学贷款专用账户内充值还款。
2.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
3.使用支付宝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支付宝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或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4.使用指定商业银行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商业银行官方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
5.前往就近县区(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使用银联助学贷款专用POS机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助学贷款线下还款服务)。
二、还款流程
1.还款查询
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忘记密码可拨打95593重置。
2.正常还款
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账户类型选择支付宝网页版、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进行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高校资助部门使用助学贷款专用 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3.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申请提前一次性还清本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本金及相应利息,或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及相应利息。通过提前还款偿还部分本金后,剩余本金仍需在剩余借款期限内等额分期偿还,本金偿还日不变。借款学生应在该偿还日前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变更后的还款计划,并足额偿还本息。
4.逾期还款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终端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足额还款。
04 小贴士
1.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当您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请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申请。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后,将帮助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按照原还款计划偿还本息。
2.如何更正借款学生信息及更换共同借款人?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及《申请表》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图文来源:国家开发银行(网络侵删)、学生处(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