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86期
关于征集“榜样西工商—优秀学子风采”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的展现我校优秀学子的风采,树立榜样,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学习榜样,争做榜样的良好氛围。学生处决定开展“榜样西工商—优秀学习风采展”系列宣传活动,由各学院推选优秀典型学生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投稿学校宣传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风采展示对象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3.十佳大学生
4.道德模范获得者
5.三好学生
6.优秀学生干部
7.学业奖学金获得者
8.先进集体
二、风采展示内容
1.优秀个人
(1)个人档案:姓名、学院、专业、班级、政治面貌、担任职务、自我评价及座右铭。
(2)获奖情况、参赛情况、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
(3)辅导员评语/寄语:综合评价学生情况,突出学生亮点,内容简洁,条理清晰。字数300字左右。
(3)个人证件照1张(蓝底)、彩色生活照2张。
2.先进集体(三好班级、优良学风班、文明宿舍)
(1)先进集体简介:介绍先进集体所在的学院、先进集体名称(班级全称/宿舍号)、成员数及成员突出表现情况及主要先进事迹。(在500字以内)
(2)先进集体宣传标语。
(3)先进集体成员合照2张、先进集体成员获奖证书照片2张、成员突出表现照片若干。
三、材料上报时间
风采展示对象 |
报送时间 |
十佳大学生、先进集体 |
2021年11月17日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2021年11月28日 |
学业奖学金获得者、道德模范获得者 |
2021年12月1日 |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
2021年12月8日 |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
2021年12月15日 |
四、工作要求
1.各类材料提交的数量。各学院上报材料数量不少于指定数量,指定数量如下:
(1)十佳大学生、国家奖学金、道德模范按照获奖人数上报;
(2)学业奖学金按照各类获奖人数的1%,,三好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获奖人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获奖人数的10%(不足100人按照1人推荐);
(3)先进集体按照学院获奖数量的15%。
2.文件命名。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一个奖项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以二级学院名称命名;优秀个人或先进集体个人材料以每个学生或集体为单位放入一个文件夹,以“学院全称首字+奖项名称”命名;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以“学院全称首字+奖项名称+学生姓名”命名。
3.提交方式。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由奖学金负责人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gsxszz@163.com。
4.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甄选,推选出代表西安工商学院精神风貌的优秀学生,对学生上报的素材要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要求上报材料。
5.学生处负责对学院上交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将通报各学院事迹材料上报和选用情况。
学生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