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额度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1-10-15 09:12 编辑:

2021年第66期

关于调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额度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和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陕西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文件《关于调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额度的通知》开行陕发2021156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贷款额度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统一调整为全日制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12000。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办理时间

   即日起1022

三、办理方式

在线远程申请

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入“贷款提额申请”功能调整申贷额度,通过远程身份认证后提交提额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

四、工作安排

1、广泛宣传。为确保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能够享受新政策,各二级学院须告知学生,我省已启动远程提额工作,学生在最新贷款限额内在线申请提高贷款金额

2、公告和短信通知。除了学校开展政策宣传外,国家开发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会同步发布公告,并通过“9553呼叫中心”发送短信通知学生和共同借款人。

3、自主选择。本次提额申请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自主选择。

4、思想教育。各二级学院需引导学生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自身在校期间日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明确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其中,“日常生活费”包括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饭费、教材费、通讯费、上网费以及借款学生本人其他日常生活开支。合理、适度提高贷款额度(或确定申贷额度),确保使用范围符合政策要求。同时鼓励其努力学习、学以致用,以优异的成绩贡献社会、报效国家。

5、诈骗提醒。各二级学院需提醒学生预防诈骗信息,提高警惕,需明确国家开发银行不会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额申请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五、学生办理提额申请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无法办理贷款提额申请:

1)无2021年度新办合同;(学生可直接申请办理2021年度新合同)

2)县资助中心已汇总提交合同;(需退回合同)

3)已按照最新政策规定上限办理合同(本专科生上限12000元)。

2、凡2021年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无论就读的学校是否已录入电子回执,都可以申请此次提额。

3、提额申请提交后,不需要重新签订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只需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申请提额即可。

4、提额申请中,支付宝身份认证失败需重新前往县级资助中心重新修改生成合同和回执码。 

5、提额申请提交后,10月25日后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申贷金额,11月底前在线系统将自动生成提额审批单,学生可自行查阅。

 

 件:(电子版)

附件12021年度助学贷款提额操作手册(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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