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1-10-15 09:08 编辑:

2021年第65

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对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长:叶曲炜  田伏虎  

副组长:戴          

 员:王    王志新  刘洪鹏    

            各二级学院院长  各二级学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包括:落实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审核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以及对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督查等。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点:学生处

办公室主任:王  宇(兼任)

     书:屈修翠(兼任) 武晓雪(兼任)

办公室负责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包括:拟定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指标分配方案、评定结果公示以及审查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等具体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成立由二级学院负责人为组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副院长、教学秘书、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和组织工作。

工作小组负责各二级学院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包括:拟定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指标分配方案、评定结果公示以及审查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等具体工作。

二、对象 

我校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在籍在校学生, 以三年级学生为主。

三、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名额分配

本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下达我校8个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1:1.2差额上报原则共需上报10名学生。学校根据二级学院的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如下:



五、依据及要求

参照关于印发《西安工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院学发〔2021〕82号)文件执行。

二级学院需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排序后上报确定名额和推荐名额;学校将根据二级学院推荐名额学生的个人表现进行积分排序上报省教育厅,积分办法如下:

1、获得奖励为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校级0.5分;

2、英语四六级考试过英语四级1分,过英语六级2分;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国家二级1分,通过国家三级2分;

3、获得相关专业职业技能证书加1分;

4、专业总人数超过100人,加0.5分;

5、其他情况可酌情加0.5-1分。

六、各有关部门职责

学生处:负责全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监督、公示、上报和资金发放工作。

教务处:审核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成绩,名单由各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提供。

财务处:协助学生处做好国家奖学金发放工作,包括资助专用账户管理、资金发放审核等。

二级学院:严格执行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定文件,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公平、公正、公开地评定国家奖学金,做好各项资料审核、公示和存档。

时间安排

1.9月13-9月28日:二级学院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

29月29日:各二级学院提交相关材料至学生处。

八、上报材料

(一)二级学院关于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电子版、纸质版并盖章)

(二)二级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机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评审会议记录、举报处理等内容;(电子版、纸质版签字并盖章)

 (三)二级学院答辩会及公示照片(不少于5个工作日,电子版);

(四)参评学生申请书(A4纸打印,签名及日期手写,电子版、纸质版);

(五)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电子版及纸质版);

注意事项:

1、务必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认真填写附件1;

2、申请书、申请表上的日期按实际评定日期填写;

3、表内院系意见及以上内容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盖章。

 (六) 学生成绩单,需加盖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公章(成绩包含入校后的所有课程)(纸质版);

 (七) 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2020-2021学年全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见附件2);

 (八) 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确定学生提交附件1中所填写奖项的证书复印件,推荐学生提交附件4中所填奖项、计算机二级和四六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九)《2020—2021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签字并盖章);

(十)《2020—2021学年西安工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4);

九、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掌握评定条件,通过评选活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各二级学院院长作为二级学院评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各类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上报材料,保障评定的公平、公开、公正;

(二)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生综合测评结果,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专业技能、实践技能、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科学评价。学生综合测评结果由学生课程成绩和德育成绩构成,最终以分数形式体现,即综合素质测评分数,计算公式为:综合素质测评分数=当学年学生总成绩(参照西安工商学院优秀学生及先进集体评定工作中总成绩计算方法)×85%+德育成绩×15%,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三)各二级学院需将初评结果及时向学生公示,公示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自觉接受学生监督,确保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二级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公示信息;

(四)各二级学院公示实行两级公示制度,公示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除了公布班级或二级学院意见反馈信息外,必须同时增加学生处意见反馈信息,联系人:屈老师,联系电话:029-63609557,地点:行政楼113,邮箱:281501678@qq.com;二级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公示信息;

(五)为扩大我校国家奖学金的受益面,原则上在校期间每生只能评定一次;若当学年学生成绩专业排名相同,则对比上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件:(电子版)

1. 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

3. 2020—2021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 2020—2021学年西安工商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统计表

5. 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样表及填报注意事项(2021年版)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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